違反安全生產法 曹操出行被重慶交通局通報

  • 發表于: 2020-11-17 11:46:25 來源:中國經濟網

11月12日,重慶市交通局發布了消息稱,曹操出行違反安全生產法,(重慶)市交通執法總隊開出網約車平臺首張罰單。

11月9日,(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龍頭寺大隊對杭州優行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下稱曹操出行)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萬元的處罰決定并送達當事人。

曹操出行多次被乘客投訴舉報,反映公司駕駛員存在繞道、服務態度惡劣等行為,市紀委高度重視,對部分投訴案件作出轉辦。對此,(重慶)市交通執法總隊高度重視,對曹操出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執法人員通過查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臺賬、訂單信息等相關資料,發現該企業存在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第九十八條第(四)項規定。隨后,執法人員對該企業負責人進行現場約談并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限期整改。

曹操出行負責人表示,將從企業規范安全培訓教育、完善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完善投訴處置責任認定、明確違規登記處罰標準、完善違規駕駛員教育管理臺賬等五個方面認真進行整改。今后將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和《重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章等相關規定,規范經營,穩步發展。

曹操出行官網顯示,曹操出行是由世界500強車企吉利集團布局“新能源汽車共享生態”的戰略性投資業務,秉持“低碳致尚、服務至上”的核心價值觀,將全球領先的互聯網、車聯網、自動駕駛技術以及新能源科技,創新應用于共享出行領域,致力于為用戶創造和提供一站式的健康、低碳、共享出行生活方式。平臺公司杭州優行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吉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91.43%。

據新京報報道,11月13日,曹操出行董事長劉金良介紹,“曹操出行B輪融資計劃在疫情以后重啟,瑞銀將協助完成接下來的大筆融資,并將幫助我們走向資本市場。具體IPO計劃要視情況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三)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關鍵詞: 曹操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