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資本邦了解到,北交所上市公司凱大催化(830974.NQ)于近日發布了關于董事會審議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議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根據杭州凱大催化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戰略規劃及業務發展需要,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擴大公司在行業內的影響,提高公司綜合競爭力,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并結合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趨勢,制訂關于公司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上市。
據悉,公司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30,000,000股。(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的情況下),且發行后公眾股東持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如公司及主承銷商根據具體發行情況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即不超過4,500,000股)。
最終發行數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協商,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確定。
本次發行底價為18.60元/股。最終發行價格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在發行時,綜合考慮市場情況、公司成長性等因素以及詢價結果,并參考發行前一定期間的交易價格協商確定。
如果將來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公司將視情況調整發行底價。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用于地塊工業廠房項目、新建年產1200噸催化材料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以下簡稱“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司可根據本次發行方案的實施情況、市場條件、政策調整及監管機構的意見,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調整。
如果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不足,公司將通過自籌資金解決上述項目資金缺口。如果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超過上述投資項目總額,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將多余資金用于公司主營業務。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度以自有資金和/或銀行借款等方式支持上述項目的實施。募集資金到位后,將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的資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監會注冊的風險,公司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7,180.75萬元、6,223.44萬元,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24.39%、12.19%,符合《上市規則》第2.1.3條規定的進入北交所上市的財務條件。
掛牌公司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條件,且不存在《上市規則》第2.1.4條規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開資料顯示,凱大催化于2014年8月13日掛牌新三板,主營業務是汽車尾氣凈化催化劑(硝酸銠、硝酸鈀、硝酸鉑)、銠派克(三苯基膦乙酰丙酮羰基銠)、辛酸銠、碘化銠、鈀(鉑)/氧化鋁催化劑及循環再生服務。(王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