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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澳門4月21日電 澳門特區(qū)初級法院第一刑事法庭21日對涉德晉貴賓會犯罪的刑事案件作一審宣判,德晉集團前負責人陳榮煉合共34項罪名成立,判處14年實際徒刑。
控罪包括1項“黑社會罪”,判處10年;24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每項判處1年6個月;7項“詐騙罪(相當巨額)”,每項判處6年;1項“不法經營賭博罪”,判處1年6個月;1項“清洗黑錢罪(加重)”,判處5年。上述數罪競合,合共判處14年實際徒刑。
其余多名嫌犯也被裁定多項罪名成立,其中第二嫌犯王佩瓊被判處10年實際徒刑,第三嫌犯張秀碧被判處10年實際徒刑,第四嫌犯廖永亨被判處11年實際徒刑,第六嫌犯李達泉被判處7年實際徒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