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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晚報
近日,有參保人提出城鎮職工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就業后,醫保繳費年限如何計算及個人賬戶資金如何轉移等問題。北京市醫保局答復,本市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就業后,可按規定線上辦理醫保轉移接續業務,醫保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賬戶資金一并轉移至新參保地。
市醫保局表示,跨統籌地區到本市的流動就業人員,在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后,其在原就業(參保)地的職工基本醫保的繳費年限,視同本市基本醫保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并入本市個人賬戶,統一管理,參保人員可以按規定使用。我國包括北京市等23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現共有395個統籌地區,參保人員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查詢相關信息。
目前,參保人員可以通過線上方式辦理醫保轉移接續業務。如需辦理本市醫保轉出業務,參保人可登錄市醫保局官網,點擊進入“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或直接登錄“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在“北京醫保公共服務網上服務大廳”點擊“進入個人網廳”,在個人網廳左側一欄點擊“我要辦”,進入“職工醫療保障關系轉出申請”模塊,選擇“轉入地”,點擊“查詢”,即可提交醫保轉出申請。
如需辦理外省醫保轉入本市業務,參保人可在“北京醫保公共服務網上服務大廳”點擊進入“個人網廳”后,點擊“我要辦”,進入“職工醫療保障關系轉入申請”模塊,選擇“參保類型”和“轉出地”,點擊“查詢”后,按提示進行操作,即可提交醫保轉入申請。(@北京晚報 實習記者柴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