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質量安全和道路運行安全水平,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組織起草的《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簡稱《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為搭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加快進入市場提供了合規路徑。
一、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創新應用步伐持續加速,為監管方式提出新挑戰
近幾年,我國自動駕駛技術發展、應用步伐加快,搭載自動駕駛功能的車型即將大規模進入市場。行業調研結果顯示,一汽、長安、東風、宇通等傳統汽車生產企業正加快研發搭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特斯拉、蔚來、小鵬等新興企業提出,將在“技術成熟時”量產搭載L3級及以上功能的車型。自L3級開始,自動駕駛系統將逐步取代駕駛員成為駕駛主體,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更多不確定性。此外,在智能化、網聯化趨勢下,汽車安全的范疇正從傳統的產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向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拓展,也對政府監管提出了新要求。
從技術角度來講,自動駕駛系統非常復雜,各方面的驗證、測試、技術和能力建設還有待加強,如何兼顧產業創新發展與安全可控,是全行業需要重視和思考的問題。
二、國際上積極探索自動駕駛汽車監管創新,取得積極進展
自動駕駛汽車的快速發展,沖擊著基于傳統汽車產品屬性、使用方式構建的既有檢驗檢測管理體系,世界各國都面臨著現有監管體系如何適應自動駕駛汽車發展的挑戰。為加速自動駕駛汽車技術研發和商業化進程,汽車工業發達國家開展了路徑不一的探索工作。日本于2019年修訂《道路車輛運輸法》和《道路交通法》,允許駕駛員使用L3級自動駕駛功能,并出臺了《自動駕駛汽車安全技術指南》。2020年11月,日本國土交通省為搭載了L3級自動駕駛功能的本田“里程(Legend)”車型頒發型式許可,限量100臺,只提供租賃服務。德國先后于2017年、2021年發布《道路交通法》(修正案)和《自動駕駛汽車法案》,允許L3級、L4級自動駕駛汽車上路行駛,并牽頭起草全球首個對L3級自動駕駛功能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法規《自動車道保持系統(ALKS)》(UN R157)。2021年12月,德國聯邦汽車運輸管理局(KBA)為奔馳L3級自動駕駛汽車發放了型式許可,允許在德國境內批量銷售。
三、《通知》出臺恰逢其時,是推動我國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創新和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
為了加快智能網聯汽車推廣應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制定《通知》,提出智能網聯汽車準入試點和上路通行試點管理方案,明確了試點申報、實施、暫停或退出等具體要求,《通知》突顯了以下五方面關鍵要點:
一是通過試點方式積極穩妥推動管理創新,體現了統籌發展與安全的系統思維。當前,國際、國內智能網聯汽車正處于技術快速演進、產業加速布局的產業化前期階段。當下,通過試點的方式推動準入和上路,既能夠實現自動駕駛汽車產業化從0到1的跨越,加快相關技術和產品研發應用,又能夠在發展初期有效把控風險,有效規避脫離現實野蠻生長帶來的各種影響。
二是統籌考慮準入和上路通行,打通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化的關鍵環節。現行管理體系、法律法規政策體系是基于傳統汽車、自然人駕駛建立的,在產品準入、道路交通管理等多個環節無法滿足智能網聯汽車監管的新要求。《通知》將產品準入和上路通行兩個環節串聯起來,有序協同開展試點工作,避免了“允許功能搭載但不允許使用”的尷尬局面,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試點工作對汽車生產企業體系和研發能力的提升效果。
三是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作用,構建國家、地方、企業有機統合、權責清晰、協抓共管的試點管理體系,兼具創新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通知》明確由城市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方面組成聯合體,共同申報試點。另一方面,試點城市還要為試點企業提供安全可靠的測試和通行環境,并承擔日常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在國家總體政策的指導下,引入地方并充分調動地方先行先試的優勢、積極性,是現階段解決準入和上路通行監管難題的最佳方案,也符合自動駕駛落地應用與地域特征相適應的客觀實際。
四是采取統一規范與靈活協商相結合的方式,確保有關要求的公平性與合理性,提高測試與安全評估方案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當前,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面臨技術架構復雜、技術路線多樣、產業界尚未形成充分共識等難題。針對上述問題,《通知》采取統一規范與靈活協商相結合的方式:對于已經形成行業最佳實踐的內容,形成試點技術要求;對于尚待驗證的,由聯合體根據實際情況,結合產品實際制定測試與安全評估方案。該機制兼顧不同試點汽車生產企業的技術路線差異性,既有助于增進共識、提高公平性與合理性,還能在管理實踐中積累經驗,增強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五是形成制度創新和產業創新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一方面,可以基于試點實證積累管理經驗,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加快推進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體系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另一方面,可以通過試點促進行業管理部門、企業、地方等多方形成更為生動的互動關系,減少資源浪費,避免“閉門造車”情況發生。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作為在國內外汽車行業具有廣泛影響力的綜合性技術服務企業集團,目前已經在智能網聯汽車政策、標準、檢測、大數據和信息安全等方面形成了能力儲備。后續我們將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做好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并結合試點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提升相關技術服務能力,為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吳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