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汽車消費及節能減排 廣州擬增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額

  • 發表于: 2021-12-20 15:27:25 來源:汽車之家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城市消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1〕36號)精神,為促進汽車消費和車輛節能減排,經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度中小客車節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增加至3.8萬個。指標自2022年1月起按月平均分配,單位和個人的配置比例為1:9,具體由市指標管理機構納入每月增量指標配置計劃,按月組織實施。當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單位和個人節能車指標,均納入次月個人節能車指標進行配置。

以下是公告的詳細解讀:

一、通告出臺的背景是怎樣的?

答:為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城市消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1〕36號)精神,促進汽車消費和車輛節能減排,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增加2022年度中小客車節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

二、常規增量指標額度規定是怎樣的?

答:根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穗府辦規〔2019〕10號),廣州市每年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為12萬個,其中普通車指標6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4.8萬個以競價方式配置,節能車(指符合一定條件的非插電混合動力汽車)指標1.2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此外,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新能源車(含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指標直接申領,沒有額度和申請資格限制。

三、調整后,2022年增量指標配置額度是多少?

答:2022年節能車增量指標由1.2萬個增加至3.8萬個,即額外增加2.6萬個,全年增量指標配置額度增加至14.6萬個。

四、2022年節能車增量指標將如何配置?

答:2022年節能車增量指標自2022年1月起按月平均分配,即每月配置約3千個,單位和個人的配置比例為1:9,具體由市指標管理機構納入每月增量指標配置計劃,按月組織實施。當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單位和個人節能車指標,均納入次月個人節能車指標進行配置。

五、節能車、新能源車如何界定?

節能車是指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產品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與國家標準《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5%的混合動力中小客車。具體由車輛生產企業提出申請,經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公安交警等部門聯合會商確認。

新能源車是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所列的中小客車(含純電動、插電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明確標注的進口新能源中小客車。(邢月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