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協同立法治理機動車污染

  • 發表于: 2020-01-22 09:25:4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剛剛結束的北京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也是京津冀在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首次協同立法。

河北省、天津市與之相關的條例已分別于1月11日、18日在當地人民代表大會上表決通過。三地商定,條例的實施日期擬定為今年5月1日。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主任王榮梅介紹,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移動源排放的污染治理,是京津冀協同治理大氣污染的一項重要內容,三地制定相對統一的規范,有利于推動實現生態環境協同治理。

早在2018年,京津冀協同立法聯席會議就將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確定為協同立法項目。三地此次出臺的針對機動車污染防治的條例都設專章,規定開展區域聯合防治、區域會商、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建立新車抽檢機制、共同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等措施。

王榮梅說,為了確保《條例》落地實施,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將聯合開展執法檢查,重點檢查區域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等協調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情況,對機動車超標排放進行協同監管和執法情況,非道路移動機械統一登記管理情況等。

截至2019年年底,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經達到636萬輛,是全國機動車保有量最高的城市,外埠進京貨車日均約3萬輛次,長期在京使用的外埠客車有100余萬輛,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達4萬至6萬臺。2018年PM2.5源解析顯示,在細顆粒物(PM2.5)本地排放中,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移動源”排放占比達45%,已成為北京市PM2.5的首要來源,加強京津冀三地對機動車的協同治污迫在眉睫。

關鍵詞: 京津冀 治理 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