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司機費用等 易到用車被指問題不斷

  • 發表于: 2019-10-17 10:08:10 來源:央廣網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網約車平臺的出現為大家的便捷出行提供了新的選擇,但是這種新模式似乎也一直伴隨著討論與爭議。近日,有多位用戶向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反映稱,網約車平臺“易到用車”存在違反承諾擅自漲價、限制余額全額支付訂單以及惡意提高收費等問題。

此外,還有易到用車平臺的司機表示,平臺存在無法正常提現、拖欠司機費用的情況。那么消費者和司機反映的問題是否屬實?用戶又該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呢?

近日,有多位消費者向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記者反映稱,網約車平臺易到用車在沒有提前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突然提高了起步價、里程費以及時長費用。家住成都的康先生告訴記者,相同的行車路線,易到用車的收費要比其他網約車平臺高出不少。此外,康先生還表示,在平臺行程記錄中顯示的路程要比實際行駛的距離多出很多,相應的收費也隨之提高。

康先生說:“我仔細研究過,不是司機在繞路,而是它這個系統在作弊。同一個行程,無論是高德地圖預估的路線、還是滴滴預估的路線亦或是首汽預估的路線,都只有八點幾公里,且預估的價格都只有20-24元錢不等,但最后易到給我結算的時候是12.4公里,比易到最初給我預估的8.2公里,多出了4.2公里,也就是50%多。”

除了基礎費用的突然提高以及行車里程數存在質疑之外,康先生表示,平臺的余額目前已經無法提現,且平臺還在未征求用戶意見的情況下,單方面出臺限制余額全額支付訂單的規定,也就是說,原本在賬戶中充值的余額,只能在每次出行中支付一小部分的車費,剩余的大部分車費仍然需要用戶額外掏錢支付。

康先生表示:“因為當時充值的時候,平臺根本就沒有說余額不能全額進行支付訂單,那個時候平臺是承認了余額是可以用來直接全額支付車費的,但是平臺現在單方面說每一單只能有20%由余額支付。再來看剩下的80%現金支付那部分合不合理,現金支付的部分,實際上,光現金金額就已經就超出了我用現金在其他平臺去打車的費用。”

據了解,這樣的情況并不在少數。此外還有消費者反映稱,易到用車還清空了用戶此前的賬戶明細等數據記錄,讓用戶以前充值、消費等記錄無跡可循,增加了消費者后續維權的難度。

記者近日也下載并使用了易到用車,從約車的時間上來看,易到用車在北京的司機并不多,記者等候了約20分鐘才有人接單。此外,以記者日常從家到工作單位的路程來看,在同一時間段,相似路況的條件下,以往乘坐網約車的費用在50元左右,而相同用車類型在易到用車的費用卻要高出十幾元;并且在結算費用后,記者查看行程路線時發現,在多個拐彎的路口行程路線都顯示了來回折返繞路的情形,但實際乘坐中并沒有出現這樣的情況。此外,還有易到用車的司機向記者反映,平臺存在無法正常提現的情況,目前已經拖欠了他約5萬元的費用。

記者:現在易到用車大概欠了您多少錢?

司機:我現在還有五萬吧。

記者:欠了您差不多五萬塊錢的車款沒有結給您是吧?

司機:對對對。

司機表示,目前平臺已經處于一個失聯的狀態,無論客服還是工作人員都聯系不到。“我們現在假如說客人落下一個錢包,我們現在通過這個平臺想給客人送回去,都沒電話。”

司機告訴記者,雖然現在乘客支付的費用已經可以直接進入司機的個人賬戶中,但是此前拖欠的費用仍然無法從賬戶中提出。

記者了解到,易到用車運營主體北京東方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近日再次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據不完全統計,僅2019年,該公司共有78條被執行人信息及6條失信被執行人信息。

就此事,記者也多次通過客服以及公開的電話聯系易到用車,截至發稿前,都沒有取得聯系。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認為,易到用車的行為違反了《合同法》中的有關內容。

韓驍說:“乘客采用預先消費的方式進行充值,與易到之間形成了一個服務的合同關系。如果合同約定乘客充值隨時可退,那么易到拒絕為乘客退還余額的行為就構成了一種違約。如果合同約定了乘客充值不可退,乘客也無車可用的,易到所屬公司同樣構成一種違約。”

韓驍表示,易到用車的行為還涉嫌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可以向平臺所在地或網約車使用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韓驍指出,如果易到用車已經內部資金鏈斷裂,無法提供用車服務,仍誘導用戶充值,涉嫌詐騙,用戶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韓驍介紹:“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五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在易到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情況下,消費者依法享有無理由退貨或退款的權利。”

對于平臺拖欠司機欠款的行為,韓驍認為也屬于嚴重的違約行為,侵害了司機與易到用車之間簽訂的《駕駛員接入協議》中享有的依約提現的權益;如果易到用車內部資金鏈已斷裂,無法提供用車服務,易到用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詐方式騙取司機車款為自己所用,則涉嫌詐騙罪。(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