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務中心發布了關于落實新能源汽車路邊停車優惠政策的通告細則(以下簡稱通告),通告中提到,對于符合準停類型的新能源車每日可免首2小時臨時停車費。
據悉,該通告是為了支持新能源車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車市場消費而制定、落實的。通告中說明,符合準停類型的新能源車可每日免首2小時的路邊臨時停車費,或每日首次停車時間1小時內、第二次停車免1小時路邊臨時停車費;該優惠政策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對于什么是“符合準停類型的新能源車”,官方解釋稱,車身尺寸符合路邊停車線尺寸的車輛即視為“符合準停類型”,比如我們私家新能源轎車、SUV、面包車均屬于該范疇,但例如大型純電動客車/貨車等超大尺寸車輛不屬于該范疇。當然,該停車優惠政策是針對深圳市推出的,所以只有深圳牌照新能源車才可享受該優惠。
同樣是為了促進新能源車市場消費,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還曾在2020年6月份發布了調整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的通告。該通告指出,新增的粵B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額度使用今年追加的小汽車指標額度,投放數量不超過2020年追加的小汽車指標剩余額度,共36377個,額度使用完畢即止;指標申請條件調整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句話理解該政策就是:深圳市新增新能源指標36377個。(尤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