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網站發布的《關于對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及王友娟、謝天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顯示,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湖南證監局對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信永中和”)執業的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利科技”,603959.SH)年報審計進行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在2018年度年報審計中,信永中和及其簽字會計師王友娟、謝天對個別客戶應收賬款減值跡象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未對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此外,還存在個別事項計劃程序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上述事項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31號——審計工作底稿》第三條的規定。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湖南證監局決定對信永中和及簽字會計師王友娟、謝天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要求信永中和質量控制負責人及王友娟、謝天于2021年3月19日前攜帶有效的身份證件接受監管談話。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百利科技成立于1992年11月11日,注冊資本4.90 億元,于2016年5月17日在上交所掛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西藏新海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2.15億股,持股比例43.88%。
信永中和官網顯示,信永中和是中國首家走出國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并形成自控國際網絡品牌的專業服務機構。信永中和國際有限公司注冊于香港,執行總部設于北京。自2005年至今,已相繼在13個國家或地區設立海外成員機構,共56個海外辦公室。
謝天,本科學歷,畢業于鄭州大學會計學,于2015年10月19日獲得批準注冊。
王友娟,大專學歷,畢業于黑龍江財政高等專科學校注冊會計師(專門化),于2001年12月24日獲得批準注冊。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設計和實施恰當的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31號——審計工作底稿》第三條規定:本準則所稱審計工作底稿,是指注冊會計師對制定的審計計劃、實施的審計程序、獲取的相關審計證據,以及得出的審計結論作出的記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出具專項文件的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勤勉盡責、誠實守信,按照依法制定的業務規則、行業執業規范和道德準則發表專業意見,保證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秉承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嚴格執行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及相關規定,完善鑒證程序,科學選用鑒證方法和技術,充分了解被鑒證單位及其環境,審慎關注重大錯報風險,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合理發表鑒證結論。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出具專項文件的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人員,違反《證券法》、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由中國證監會依法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記入誠信檔案等監管措施;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中國證監會依法處罰。
以下為原文:
關于對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及王友娟、謝天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王友娟、謝天:
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我局對你們執業的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利科技”)年報審計進行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在2018年度年報審計中,你們對個別客戶應收賬款減值跡象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未對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此外,你們還存在個別事項計劃程序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上述事項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31號——審計工作底稿》第三條的規定。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所及簽字會計師王友娟、謝天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請你所質量控制負責人及王友娟、謝天于2021年3月19日前攜帶有效的身份證件到我局接受監管談話。
如果對本監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
湖南證監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