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廣州越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廣州越秀地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越秀地產工程公司”)罰款3萬元,處罰事由為其在天河商旅12-1,天河商旅12-5(一、53層設計商業、辦公樓1幢續建首層及以上;二、28層設計酒店1幢續建首層及以上)項目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巡視不到位。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穗建安監罰[2021]8號。記者查詢發現,越秀地產工程公司為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越秀地產”,股票代碼:00123.HK)的成員企業。
越秀地產工程公司違法事實如下:“2020年11月24日,天河商旅項目發生吊籃側翻引起的高處墜落,導致一人死亡事故。經過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根據《天河區“11.24”天河北路天河商旅項目高處墜落一般事故調查報告》,我站展開對越秀地產工程公司對吊籃拆除巡視不到位一案的調查。2021年2月24日,我站執法人員林超、劉昊對該項目監理單位越秀地產工程公司總監理工程師陳某進行了行政執法調查詢問筆錄,均確認了越秀地產工程公司對吊籃拆除的巡查不到位。”
越秀地產工程公司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該規定如下:“監理單位應當結合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并對危大工程施工實施專項巡視檢查。”
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越秀地產工程公司作出上述罰款處罰。該條規定如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第二款:未對危大工程施工實施專項巡視檢查的。”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3月15日。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簡稱“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容易導致人員群死群傷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分部分項工程。危大工程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范圍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補充本地區危大工程范圍。
資料顯示,天河商旅12-1、天河商旅12-5項目(一、53層設計商業、辦公樓1幢續建首層及以上;二、28層設計酒店1幢續建首層及以上)項目建設地點為天河區天河北路以北、林和東路以西地段;建設單位為廣州宏城發展有限公司、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上海寶冶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越秀地產工程公司。
官網顯示,越秀地產工程公司是越秀集團旗下越秀地產的成員企業,成立于1992年,擁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800多人。主要從事項目管理、工程咨詢、建設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業主顧問等業務。越秀地產1983年成立,1992年香港上市。
2020年報數據顯示,越秀地產累計合同銷售金額(連同合營公司項目的銷售)約為人民幣957.6億元,同比上升32.8%,完成全年合同銷售目標802億元的119.4%;累計合同銷售面積(連同合營公司項目的銷售)約為379萬平方米,同比上升8.7%,均價約為每平方米25200元,同比上升21.7%。就經營情況來看,營收的增加并未帶來更多的利潤。數據表明,2020年,越秀地產實現營業收入約為人民幣462.3億元,較2019的383.4億元同比上升20.6%。毛利約為116.3億元,較2019年的131.2億元同比下降11.4%。毛利率約為25.1%,同比下降9.1個百分點。(記者 張海蛟)